·中心职能
核聚变中心职责任务

(一)职责
  主要从事我国参加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(ITER)的事务性工作,承担我国ITER计划专项的组织实施,推动我国核聚变能源科技发展。协助政府参与ITER组织管理,作为国内机构参与ITER计划实施,履行我国承诺的实物贡献,组织国内单位承担制造任务及装置建成后的实验开发;承担国家磁约束核聚变研发项目专业化管理工作;开展国家核聚变能源发展战略及规划研究,统筹推进相关国际和国内任务,协调推动相关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队伍建设;管理利用ITER计划成果、标准和知识产权等。

(二)细化职责任务
  1.承担我国参加ITER计划国际管理的具体工作。协助科技部代表成员国政府管理和联系ITER国际组织,负责我国承诺的ITER计划现金贡献事务,承办和组织参加ITER国际组织理事会、管理咨询委员会和科技咨询委员会会议及其它附属机构会议。
  2.负责我国承诺的ITER计划建设阶段中方实物贡献的实施和管理,组织国内有关机构承担ITER计划中方制造任务,会同ITER国际组织监督制造任务的执行。
  3.作为ITER计划成员国国内机构,代表中方与ITER国际组织及各成员方共同开展ITER计划工程项目管理。
  4.承担核聚变领域多边、双边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,协助推送国内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赴ITER国际组织任职和工作。
  5.负责建立和管理ITER计划工程技术文档,整理利用并统筹管理ITER计划相关技术成果、标准规范和知识产权等。
  6.组织开展国家核聚变能源发展战略及相关规划的研究,分析国内外核聚变研究发展状况、趋势和问题,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专业化咨询建议。
  7.承担国家磁约束核聚变研发项目的专业化管理工作。
  8.承担ITER计划和国内核聚变研发任务的统筹推进工作,联系我国核聚变能源科技相关单位,协调推动相关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队伍建设,开展有关培训、咨询等技术服务。
  9.负责ITER计划运行阶段中方工作的组织实施,组织中方参与ITER装置建成后的相关实验开发。
  10.承担中方执行ITER计划专项过程中相关宣传、科普等工作。
  11.承担科技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核聚变中心各处职责

一、综合处
  1.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方针和政策,分析研究中心运行和发展状况,提出中心管理和改革发展建议,为中心领导层决策提供参考;
  2.拟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、监督实施。汇总编制年度工作计划,编写年度工作总结;
  3.协助中心领导组织、协调中心行政事务和业务工作,具体承办政务综合、文件审核和文档管理、印章管理、法务、合同与招投标管理、工作督办、各类会议组织管理、后勤保障、车辆运行、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、机要与保密、办公软件/硬件设备购置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等;
  4.承担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,包括人员聘用、培训、考核、监督、奖惩、工资福利发放、职称评审申报、协助人事司开展驻外干部管理、出国人员政审和相关人事档案管理,以及中心职责、机构与编制管理工作;
  5.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工作,包括会计业务核算、资金使用的审核监督、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分析、财务咨询和服务,预决算管理、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、财务档案、业务审计、统计、税务、银行账务、账户年检、收费许可及出纳等工作;
  6.协助中心领导承担党建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内部纪检监察、工会、离退休干部、信访维稳、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、安全生产、计划生育等工作;
  7.承担中心对外联络、协调和宣传工作。承办中心门户网站信息采编,以及中心简报编制和政务信息报送等工作;
  8.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项目工程处
  1.落实采购包工作组的建立;
  2.组织采购安排协议的谈判、审批、签署,承担采购安排协议的技术和文件准备工作;
  3.承担采购包实施方案的制订,包括中文版实施方案和英文版采购描述,并组织完成后续审查报批工作;
  4.组织准备采购包合同招标采购技术要求,协助完成合同招标工作,组织完成采购包合同准备、谈判、签署等工作;
  5.负责采购包合同纵向管理,包括各采购包实施过程中的进度、经费、质保、技术、风险、标准、运输准备等工作;
  6.负责采购包实施过程中贡献额度申请与统计工作,就重大设计变更问题与ITER组织协商与谈判,适时统计汇总中方采购包贡献额度调整情况;
  7.组织采购包项目的产品验收,并负责交付和组织交付后的活动;采购包任务结束后组织汇编采购包实施总结报告;
  8.承担与ITER组织采购包相关负责人的对接联络工作,协调采购包执行中出现的进度、技术、质量等问题;同时承担ITER组织与各执行机构高层协调会的对接联络工作;
  9.承担与各采购包相关的任务安排协议及外包合同的纵向管理;
  10.承担采购包任务相关的专家咨询、技术支持等组织和管理;
  11.参与ITER计划专项年度计划制定和经费预决算工作,承担采购包年度计划及中方采购包进度管理;
  12. 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三、研究发展处
  1.参与、协助制定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规划和计划;
  2.组织参与聚变装置(工程)等研究平台的实施;
  3.参与ITER计划专项年度计划制定和经费预决算工作;
  4.组织ITER专项国内研发部分的项目申报受理、项目评审、任务书审查、 中期评估、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,提出项目立项、项目调整和验收结论建议;
  5.承担国内研究部分的年度报告编制、数据统计、档案管理、信息采集、 计划宣传等工作;
  6.承担国家核聚变事业发展相关状况、趋势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工作, 提出工作部署建议;
  7.负责与ITER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;
  8.承担测试包层模块项目的组织实施;
  9.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四、国际合作处
  1.负责与ITER组织的联络、协调和合作;
  2.承担ITER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(管理咨询委员会、科技咨询委员会、财务审计委员会、测试包层模块项目委员会)和各工作组的人员安排、会议组织管理等工作;
  3.参与ITER计划专项年度计划制定和经费预决算工作;
  4.组织参加或承办与ITER计划相关的国际会议、文件管理、人员培训等工作;
  5.承担我国向ITER组织选派人员及其相关管理工作;
  6.参与核聚变研究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及组织实施等工作;
  7.负责年度出国任务计划的制订,人员出国任务的审核和手续办理等ITER 计划相关出国任务的管理和服务;
  8.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五、工程管理处
  1.参与ITER组织项目管理,主要包括:
  1)协助参与理事会及其管理咨询委员会管理;直接参与项目实施的各层级管理和协调;参与项目基准管理;
  2)年度、月度执行情况过程管理,包括项目和采购包进度、经费、质保、绩效、风险和机遇、核安全、安装与装配等方面;
  3)外包合同和外聘专家事宜、国内人员赴法劳务派遣事宜的管理。
  2.开展中方采购包横向管理,主要包括:
  1)项目计划、进度、经费、挣得值、风险、质量、技术状态、核安全、协同设计等方面的管理;制定和控制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跟踪落实,开展数据统计分析;
  2)参与采购安排协议谈判、签署,参与采购包实施方案的制订,参与采购包合同准备、谈判、签署;
  3)承担采购包物流服务、设备监造等工作;
  4)承担采购包合同验收工作和工程文件管理工作;
  5)组织国内从事采购包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。
  3.承担中心质量保证体系建设、运行、维护等工作;
  4.承担中心信息化建设、网络运维和采购包相关的网络平台建设;
  5.开展ITER计划相关标准化管理工作;
  6.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